三大民主是我军光荣传统
实行民主制度,是我军的一项建军原则,是人民军队的本质特点之一。健全和发展民主生活,是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进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重要条件。
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三大民主),是军队民主生活的主要内容。要保障官兵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发挥官兵对部队经济生活的监督作用,在作战、训练和各项工作中发动官兵献计献策,造成浓厚的民主气氛。要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连队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军人大会,团每年召开一次军人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领导干部要养成良好的民主作风,积极采纳官兵的正确意见和合理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对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
我军的民主是有领导的民主。军队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有利于增强团结,加强纪律,改善领导,统一指挥,提高部队战斗力。每个官兵要正确认识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自由和纪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发表意见、提出要求,都应该从部队建设的需要出发。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和极端民主化,同军队建设的要求不相容,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