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认识和处理军队思想组织工作的基本准绳。毛泽东在J937年10月25日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对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的概括:“八路军更有一种极其重要和极其显著的东西,这就是它的政治工作。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第三,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原则。”(《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375页)后来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文章中写到:“在军队和人民团结一致、指挥员和战斗员团结一致以及瓦解敌军等项原则的基础上,人民解放军建立了自己的强有力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48页)这些论断说明,人民军队的政治工作是以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作为极其重要、极其显著的基础和原则的,为我们认识和执行政治工作任务明确了指导思想。
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的原则之所以成为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这之中我军政治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对于军队的政治工作,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原则,它反映了一定阶级的立场和利益。地主资产阶级代表少数地主资本家的利益,它的军队是剥削和奴役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在其内部,为剥削阶级服务的军官和来自劳动人民的士兵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在其外部,与人民对抗性的矛盾更是不可克服的。它们为保证军队机器运转,强调绝对的盲目服从,强调军官的个人权威,向士兵灌输狭隘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思想,宣传宗教迷信和军人不问政治的观点,利用物质金钱引诱,采用骨肉折磨或政治恐吓等,因此他们采用的政治工作,形式上是政治欺骗和严厉专制,实际上是官兵、军民对立和虐待俘虏。
我军是无产阶级的军队,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的利益决定了我军的行为,它的政治工作原则必须要反映人民民主的基本特征。无产阶级政治工作的实质,就是在革命斗争中正确处理好与各阶级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团结革命阶级,最广泛地争取同盟阶级,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孤立反动阶级,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一实质,具体表现在人民军队身上,就是处理好军队内部和外部的关系,达到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目的。具体说,就是在军队内部处理好官兵之间的关系,在军队外部主要处理好军民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敌我之间的关系。这三大关系是我军的基本关系。
我军政治工作千头万绪,但归根到底都离不开这三大关系。我军政治工作只有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去开展,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实现政治工作的目的和要求。离开了这三大关系,政治工作就无所遵循,失去了根本意义。我党按照我军性质和任务确立的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不仅科学地反映了政治工作的性质和基本关系,而且正确地规定了处理这些关系的基本准则,从而奠定了政治工作的基本立场、方针和内容,构成了我军政治工作的基础。无论从政治工作的理论内容看,还是从政治工作的实践形式看,都是为了正确处理好这些关系而制定的。由此可见,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坚定的原则性、广泛的群众性的三大原则是我军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三大原则,才能做好我军的政治工作。
把三大原则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由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的。人民军队来自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官兵之间,军民之间,有着共同利益构成的政治基础,能做到一致。革命战争胜利的取得主要依靠人民群众和士兵群众,也必须一致。就是敌军大部分官兵也出身于劳苦大众,是在诱迫下与我作战的,一旦他们懂得了为谁而战的道理后,也会放下武器投身到革命队伍中来,对这些敌人的态度也关系到人民的利益。所以把三大原则作为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十分正确的,它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军队建军宗旨,是区别反动军队的重要标志,是克敌制胜的法宝。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很多人对于官兵关系、军民关系弄不好。以为方法不对,我总告诉他们是根本态度(或根本宗旨)问题,这态度就是尊重士兵和尊重人民。从这态度出发,于是有各种的政策、方法、方式。离开了这态度、政策、方法、方式也一定是错的,官兵之间、军民之间的关系,便决然弄不好。”(《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12页)可见,把三大原则作为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从根本上
反映了我军的性质。
官兵—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体现了我军正确的政治工作方向。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中指出:“整个军队的方向就是政治工作的方向。因此,政治工作的任务只能根据我军的基本任务和当前具体任务去规定,基本任务与当前具体任务以外再没有所谓政治工作的独立任务。”我军的基本任务是打仗、群众工作和生产,这些离不开官兵团结、军民团结和瓦解人。各部队的具体任务也不离开官兵军民等关系。所以,把处理官兵、军民和敌我关系作为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既反映了我军的基本任务又反映了我军各项具体任务。坚持三大原则,就使我军的基本任务和当前任务有了明确的方向。三大原则决不是简单的口号,而是有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关于官兵一致的原则,就是政治工作必须保证我军内部高度的团结统一。团结就是力量,团结统一是我军的生命,官兵团结是我军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和强大敌人的物质基础。坚持这一原则,就能使我军彻底肃清封建雇佣和军阀主义思想残余,使上下之间、干战之间实行政治上平等,团结友爱,同甘共苦,共同奋斗。官兵关系含义很广,不仅包括主要的官兵关系,还包括上下之间、单位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由于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最基本的关系,所以官兵一致的原则作为总代表成为处理军队内部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在这一关系中,士兵是基础,干部是主导。要教育干部首先关心爱护战士,把战士作为阶级兄弟看待,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教育战士尊重爱护干部,自觉服从管理和指挥,并从爱护的观点出发,帮助干部纠正缺点和错误,促进内部团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毛泽东指出:“我们的八路军新四军,历来依靠官兵一致,获得了光荣的胜利。(《毛泽东军事文选》第258页)
人民军队实行官兵一致的原则。有我军独创的民主制度作为保证。1948年1月,毛泽东在总结军队民主运动的经验基础上,首次把我军开展的民主生活概括为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政治民主,就是使士兵群众能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反映自身的利益,对工作提出意见,对干部监督批评。干部尊重战士,采纳群众合理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督促,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以便达到政治上的高度团结。经济民主,是指战士和干部都有管理和监督部队经济生活的权利。由军人大会选出经济委员会作为行使经济民主权力的代表,协助首长管理伙食和农副业生产,监督经济开支,防止贪污浪费和违反政策的行为。军事民主,是指在完成训练作战等任务过程中,每个干部战士都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在训练中实行官兵互教,评教评学,在作战时,发动干战出主意想办法,完成战斗任务,战后进行战评。三大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表现,在战争中产生强大的力量。
井冈山时期,红军生活极为艰苦,战斗又非常频繁。但仍能维持不败,除了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军队内部的民主制度,官长不打骂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废除繁琐的礼节。经济公开,使那些新来的俘虏兵,感觉国民党军队和红军是两个世界,尽管红军的物质生活不如白军,但他们精神得到了解放。因此,同样一个兵,昨天在敌军不勇敢,今天在红军就很勇敢。据此,毛泽东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个重要的武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5l页)当时,兴国县苏维埃政府编的《工农三字经》,把新旧两种军队作了鲜明的对比,道出了解放战士的心情。在国民党军队里:“把士兵,不当人,稍不是,便打骂,打仗时,炮轰身,打败仗,罪归兵”。到了红军队伍后,他们异常感奋,“如今好,红军兴,官兵伙,互相亲。穿吃用,一样同,官长们,不打兵”。两相对比,使他们提高了阶级觉悟,决心:“打土豪,除劣绅,毙军阀,莫容情,阶级敌,一扫清。“这生动地说明我军民主制度的政治威力。抗日战争时期,我军又把反对新军阀主义,实行民主主义作为坚持抗日持久战的重要因素提到全军面前,“军队应实行一定限度的民主化,主要地是废除封建主义的打骂制度和官兵生活同甘苦。这样一来,官兵一致的目的就达到了。军队就增加了绝大的战斗力,长期的残酷的战争就不患不能支持。”(《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11页)解放战争时期,实行了“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75页)从而为加速解放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大民主已成为我军的光荣传统和制度,成为全军上下普遍的生活习惯,有效地增强了官兵团结,充分调动了广大干战的革命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
关于军民一致的原则,就是要求政治工作保证军队和政府、军队和人民团结一致。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干部跟战士的关系应当密切,应当打成一片。军队跟人民、跟地方党政组织的关系,也应当是密切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21页)“军队须和民众打成一片,使军队在民众眼睛中看成是自己的军队,这个军队便无敌于天下。”(《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12页)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军队时时处处尊敬人民政府,爱护人民利益,严格执行群众纪律,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拥护人民,遵守地方政策法令,尊重地方干部,增强军民团结,共同打击敌人。政治工作坚持了这一正确处理军民关系的基本原则,就能保证军队和人民的鱼水关系,得到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人民战争的胜利。我军初创时期,就把执行三大任务和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作为贯彻军民一致的具体行动。1943的10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要求根据地军民普遍举行大规模的拥政爱民、拥军优属活动,并要形成制度。在此期间,军民双方各自制定爱民拥军公约,召开联欢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创造了空前的密切的军民关系和解
决军民矛盾的好形式,直到今天,我国人民仍然发扬光大着拥政受民、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军民之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种鱼水关系,在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瓦解敌军的原则,就是要求政治工作配合军事打击,发挥我军政治优势,对敌实行瓦解,对俘虏实行宽待,削弱敌人斗志,孤立反动营垒。正义战争一定可以战胜非正义的战争,真理可以使人折服,反革命部队可以瓦解。由于反动军队广大士兵出身贫苦,有着可动摇的政治根基。毛泽东指出:“为要使革命在农村机城市都得到胜利,不破坏敌人用以向人民作斗争的主要的工具,即敌人的军队,也是不可能的。因此,除了战争中消灭敌军以外,瓦解敌军的工作也就成为重要的工作。”(《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36页)这一原则要求我军在作战的同时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心理上对敌军进行政治宣传和组织瓦解;充分运用战场喊话,散发宣传品,深入敌人内部等各种形式,进行政治攻势,动摇其军心士气,削弱其战斗力;落实好俘虏政策,对投诚的、反正的和放下武器的一律尊重人格,不杀不辱,宽大处理,对参加我军的表示欢迎,最大限度地削弱敌人的力量,增强自己的力量。早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宽待俘虏问题明确了四条规定,第一,不打、不骂、不杀、不虐待。第二,不搜腰包。第三,伤者治疗。第四,走留自愿。留者欢迎,走者一律发放路费,对瓦解敌军,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土地革命战争中,中央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到第四次反“围剿”,就俘虏19.8万人,占歼敌总数的38,5%。抗日战争时期,武士道精神强烈的日军,其被俘官兵也在人民军队宽待俘虏政策的感召下,组成“反战同盟”、“觉醒联盟”等反战团体,同我军并肩抗击日本侵略军。解放战争中,我军共歼敌800余刀,其中俘虏、投诚、接受改编和起义的就达630万,占歼敌总数的79%。这些事实,生动地说明了瓦解敌军这一原则体现了正义战争的巨大力量和人民的博大胸怀,是我们对敌斗争的基本方针。
总之,三大原则基于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原理,反映了人民战争和人民军队的需要,作为我军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必须要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