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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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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享受新的优惠政策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增加新的优惠政策。 享受此项优惠的人员有: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转业干部,在发给转业生活补助费和安家补助费的基础上,发给自主择业补助费。补助标准是: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 16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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