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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还是同居?
第一、人老了,几十年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既难以接受别人的生活习惯,也难以改变自己的老习惯。而婚姻是两个人事情,如果没有必要的妥协,就是两个人的社会也无法组织起来。在年轻人看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却成了老年人的极大障碍。很多老年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轻易结婚,造成了再次离异的悲剧。 第二、老年人的子女都已成人,他们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容易与继父母产生矛盾,并且难以调和。不少老年人再婚家庭之所以破裂,就是因为子女的参与。 第三、财产分配(或预分配)引起纠纷,原来的分配平衡被打破,老两口难以解决新组家庭的房产、存款等矛盾,不得不再次离婚。 第四、双方性格、爱好等特点差距过大,而老年人再婚不像年轻人,可以长期进行了解和考察,他们的人生之路本来就不多了。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决心,一般定下的比较仓促。婚后发觉双方不合适已经晚了。 由于我国特定环境,老年人原婚时处在封建色彩较浓的时代,他们有着较深的传统观念,觉得要在晚年再找生活伴侣,必须要采取结婚形式。这使得本来并不十分合适的双方草率成婚。 我认为,为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在那些不很成熟的老年恋人中,可以提倡伴侣式的非婚形式,即非婚同居。这样做可以避免许许多多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使老年人快乐度过余生。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以及子女,应该理解老年人的苦衷,帮助他们解决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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