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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国游谨防五大陷阱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去年全省消委会接到关于出国游的投诉有逐渐上升的趋势,目前春节旅游“黄金周”将至,省消委会特意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谨防出国游陷阱!

  据介绍,去年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5个:一是旅行社隐瞒出国游的真实费用,让消费者交齐款做足准备欲罢不能时再让消费者多掏钱。


  二是旅行社为逃避责任,故意不与消费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甚至不开出团说明会,只是给消费者发一张简单的“出团通知书”。

  三是旅游项目与出行前所宣传的有较大出入。有的旅行社甚至不让游客下车,只让其在车上“远观”。

  四是旅行社常向游客收取不合理费用。在出国游期间,旅行社往往以国际惯例为由强行收取导游费、司机费。有些导游甚至连同地陪威胁、恐吓游客。事实上,国家旅游局已经三令五申强调导游不得索要小费。

  五是游客遇到身体不适、财物丢失等意外时旅行社采取拖延战术,逃避责任。

  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一定要选择可以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合法旅行社。如果不清楚,可咨询旅游部门或查询旅游局网站。

  二、报名时要和旅行社签订出游合同。双方应明确出游行程、路线、景点安排、食宿安排和购物时间等。

  三、不要片面追求低价格。游客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过低的出国游价格难有保障。

  四、游客要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一方面应据理力争,一方面则应保留相关凭据,为回国后投诉或起诉做准备。(记者关春瑜 通讯员张燕芬 江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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